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(记者丁坚铭)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,今年以来,为确保全年经济增长8%、零售物价增长3%调控目标的实现,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、金融形势的变化,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刺激国内需求、支持和激励商业银行增加货币信贷供给的货币信贷政策措施。
据了解,今年以来,人民银行采取的措施主要有:
——针对春节前现金投放集中,商业银行资金头寸紧张,外汇收款增加少的情况,中国人民银行及时调控了基础货币,增加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780亿元的再贷款,支持商业银行平稳度过了春节前的支付高峰;春节后,又积极组织现金回笼,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得到了及时补充。
——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,实现了货币信贷总量由直接控制向间接调控的转变。与此同时,人民银行及时编制了社会信用规划和基础货币规划,并下达了国家银行1998年的信贷指导计划,落实了今年货币信贷总量、结构调控目标。初步计划今年广义货币的增长幅度为16—18%。
——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,通过改革,恢复了存款准备金的支付清算功能,增强了金融机构资金自求平衡和增加信贷供给的能力。
——调低了存贷款利率,理顺了中央银行利率体系。从3月25日起,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平均下调了0.16个百分点,将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.6个百分点;同时,从3月21日起,下调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和再贷款利率。通过这次利率调整,减轻了企业利息负担,在前三次降息减轻企业利息负担1700亿元的情况下,此次又减轻企业利息支出300多亿元,为企业融资投资提供了更有利的信贷资金价格。
——改变了贴现、再贴现利率的确定方法,初步形成了适应间接调控的票据市场利率生成机制,为今后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、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,以及改善金融服务创造了条件。
——加强了对经济、金融形势的分析和监测,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“窗口指导”。今年以来,人民银行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必须确保今年银行贷款的正常、合理增长。并表示,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出现资金不足时,人民银行将给予再贷款支持等。